AI 内容必须添加标识,国家《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9 月 1 日施行
GoodNav 3 月 15 日报道,根据“工信微报”官方公众号的信息,有关部门于昨日发布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该《标识办法》将自今年 9 月 1 日起实施,旨在推动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规范其生成的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标识办法》明确要求AI生成的合成内容必须附加标识,这些标识主要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
显式标识是指以文字、声音、图形等可被用户明显感知的方式,在生成合成内容或交互界面中所添加的标识;而隐式标识则是通过技术手段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察觉的标识。
《标识办法》指出,对于提供生成合成服务的服务者,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应按照规定为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 同时,服务提供者应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提供者应采取技术措施,以规范合成内容的传播活动。
《标识办法》还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或隐匿本办法规定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不得为他人执行上述恶意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也不得通过不当手段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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