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支持企业整合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创新链资源
GoodNav 3 月 10 日报道,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中指出,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工作,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进行联合攻关,并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组建产业创新联盟,以加速全链条创新的构建。将落实省重点领域的研发计划,包括“新一代人工智能”和“智能机器人”等旗舰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专项,同时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部署一批攻关任务。对符合省级配套要求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财政将按规定给予配套奖励,单个项目的省级配套金额超过 1 亿元(含)将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进行支持。此外,广东省将建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分别提供最高 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以下为全文:
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战略决策,并根据省委“1310”具体部署,致力于构建高技术、高成长、大体量的新兴产业支柱,打造全球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的创新中心,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联合开展攻关,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快速建立完整的创新链。实施省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和“智能机器人”等重大项目安排攻关任务。对于符合省级配套条件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财政将提供相应的配套奖励,单个项目省级配套金额超过 1 亿元(含)将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研究与支持。同时,建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供规定的资金支持,最高可达 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
二、培育优质企业。支持企业整合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和创新链资源,促进集聚发展,整体提升产业链的协同创新能力。构建以行业单项冠军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核心的梯次培育体系。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在执行省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倡导地方政府提供奖励,省财政将根据地市奖励资金进行1:1匹配,激励地方积极性,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上限为 300 万元,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奖励上限为 200 万元。
三、打造应用场景。建立省级跨部门协调机制,落实“管行业管人工智能应用”的责任,推行“人工智能 +”行动,广泛推广在教育、医疗、交通、民政、金融、安全等领域的应用。组织“机器人 +”行动,挖掘工业、农业、城市管理、医疗、养老服务、特种作业等领域的开放应用场景。鼓励各地市挖掘开放各类应用场景,吸引企业打造典型案例。
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重点产业集群,开展人工智能赋能的新型工业化试点,支持工业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案例,每年不超过 10 个标杆案例可获最高 800 万元奖励,促进制造企业智能化转型。发挥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创新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推动产业链的快速整合。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促进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五、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各方资源,为全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依法加速土地、环境评估、节能及用林等审批工作,确保省市协作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六、丰富数据要素供给。构建高质量的人工智能数据集和语料库,打造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数据交易市场,推动广州、深圳的数据交易所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实施“数据要素 ×”行动,深化数据要素的应用。支持加快培育数据企业,在优势基础上建设广东的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
七、完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开源创新生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通过技术合作,共同建立面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的开源社区、开源生态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交流、生态推广、算力调度、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大模型评测服务等。每年选择不超过 5 个符合条件的开源社区与开源生态中心,支持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 30%,最高可达 800 万元。
八、引育高水平领军人才。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的发展需求与重点任务,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一批杰出技术创新型人才及优秀青年人才。支持高校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开展高水平学科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才自主培养,以构建强大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人才队伍。鼓励地方政府制定相关人才专项政策。
九、加强产业投融资。在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中设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基金,并与地方政府联动,引导社会资本围绕该产业链的关键核心领域,注重早期、小额、长期和硬科技方面的投资,创新基金管理机制,强化以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同时,引导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扩大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的政策支持。
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对于企业与科研院所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制定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30 万元和 15 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及全国和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30 万元和 10 万元的资助。
十一、打造高端交流平台。举办“众创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专业创新创业大赛,及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博士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及“越来越好”国际设计大赛中设立相关专项赛。支持地方以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交流活动和创新创业大赛。
十二、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探索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的“监管沙盒”等包容性审慎监管模式,创造支持创新与勇于尝试的制度环境。增加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相关软课题研究的财政资助力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和管理机制,加速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发展联合实验室。支持与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安全性相关的检测认证平台建设,提供安全风险、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认证服务。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政策措施的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